兴国:迅速查破一起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
2014-12-15 14:32:44.0
出处:赣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赣南林业
自开展“利剑”行动以来,兴国县森林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治、严打相结合等方式,破获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为构建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而努力。
2014年12月2日22时15分,兴国县森公安局民警在城岗乡回龙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02—73083的农用车装运木材,在对该车拦截检查时,该车的木材货主余某民拒绝配合我局民警执法,叫来一伙城岗本地人到场后,该伙人共十几人,其中四、五个人上那辆装运木材的农用车上翻木材,把整车木头翻下,随后余某民本人逃离现场。2014年12月4日,兴国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余某民传唤到兴国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询问,余某民对其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当时头脑发热,不配合民警工作的行为后悔不已。兴国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余某民作出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